【本報南投訊】南投市南崗工業區一名工廠員工,早上七時送小孩上學後,即到工廠上班打卡,七時二十分到八時這段時間,資方沒有發給加班費,雇主因而被罰。這名勞工說,「小孩到校後我無處可去,只得提早到,又不是加班,開罰工廠真是莫名其妙」。
勞動部勞動檢查員稽查工廠和服務業勞動條件,是否有「六休一」或超時工作等,但不了解職場勞資雙方的「潛規則」,例如連續上班二、三個星期,以累積較長的休假,方便出國或遠行等。勞動部積極「保障勞工權益」,但職場的人性化管理也因而打折。
南投市一家餐廳,一名服務生希望能連續上班,累積幾個星期的休假,方便返高雄家鄉探親,老闆同意,反正勞資雙方誰也沒占便宜。
勞檢員上門,發現勞工連續上班,沒有依規定休假。老闆遭罰,氣不過,已提申訴;勞工也不高興,若依規定每星期都休一天,「我不能累積長假,怎麼返家或出國?」
南投縣議會最近定期會中,議員對此砲聲隆隆,議員許素霞、李洲忠等人說,有鄉間小診所雇用小妹沒有打卡被開罰;勞工意識抬頭,網路資訊暢通,「剝削勞工」的雇主只要被貼上網,馬上引來圍剿,勞動部也常會吃力不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