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身為重要遠洋漁業國家遭歐盟舉黃牌,近日再度傳出由於有關非法漁業罰責修正,具體管理措施,處理層級等問題無法讓歐盟滿意,可能對台灣舉紅牌。
少數船東違法、民代護航及政府部門執法鬆散,卻要由全體漁民承擔苦果,不符公平正義原則,一旦水產品被禁止輸歐,勢將傷害台灣國際形象,引爆漁業界反彈,情勢急迫,政府應立即危機管控,改革漁業人事。
南韓、菲律賓也曾遭歐盟黃牌警告,他們政府立即成立專案小組統合相關部會,果斷採取必要措施,包括;大幅提高非法捕漁罰責暨刑責,嚴重違反者被列為刑事罪犯、規定漁船必須安裝船舶監控系統、所有漁船配置電子漁獲回報系統等,讓歐盟感受到南韓及菲律賓確實採取負責任的行動,才從黃牌危機中解除。
反觀台灣政府處理漁業紅牌危機,消極且層級過低(以漁業署為主),未主動與綠色和平組織溝通,共同尋求解套方法。
要解除紅牌危機,政府應立即成立跨部會小組,由行政院長擔任召集人協調整合,針對違法船主,除修法嚴懲,必須展現打擊決心與力度,遏止從事非法漁業活動。
漁政官員再不改變心態,學會與保育團體溝通,光憑法規修正,無法取信歐盟,吞紅牌難避免,屆時該由誰負責?
李武忠(台中市/農經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