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自主權利法》預計三年後上路,民調發現,有超過五成民眾不知道。圖為前立委沈富雄(右)與民調機構總經理戴立安。圖/中央社
【記者陳玲芳台北報導】今年一月六日我國通過《病人自主權利法》,為亞洲首部「自訂醫囑」的先進法案,預計二○一九年一月上路。《今周刊》委託調查機構針對全台二十二縣市,一千多位國小到大學教育程度的成年民眾,對這項法案的看法。昨公布民調,顯示僅四成五民眾知道這項法案;八成三民眾認同法案能保障民眾的醫療自主權,維護善終權益和生命尊嚴;七成六民眾認同生前訂立醫療決定。
沈富雄:能知,未必能行
今年四月在臉書公開自己預立醫囑的前立委沈富雄醫師,昨出席《今周刊》「預約我的美好告別」記者會說,民調結果雖好,卻不值得高興,因為國人「能知,未必能行」,在傳統封建迷信、孝道影響下,要改變並不容易,但他鼓勵大家預立醫療決定,清楚交代死後如何處理,好讓自己與家人「心無罣礙」。
七十七歲的沈富雄認為,預立醫囑是對生命負責的態度,他的「準遺言」內容包括:「不插管、不氣切、不電擊、不設靈堂、不設牌位」等,不僅獲得家人支持,也吸引十萬網友「按讚」。他強調,如果整個社會對死亡少點禁忌,多點討論,台灣必能成為一個體質健康的國家,才能達到真正的「生死兩相安」。
台北市立聯合醫醫院總院長黃勝堅表示,自今年三月起,北市聯醫開始實驗「預立醫療決定諮商會議」,將自己「想要與不想要的各項醫療服務與臨終安排」一一列出,在醫生、社工師、護理師等醫療人員照會見證下,已為民眾完成一百多例醫囑。
盡管聯醫跑在法案前端,黃勝堅仍坦言,願意立醫囑的民眾,都是本來就對生命權很有看法的人,「因為知道這項法案而跑來參加的人,其實少之又少。」
去年底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病人自主權利法》,提供民眾可透過預立醫療決定,當陷入末期病人、永久植物人等五種狀態時,可選擇拒絕醫療。新法將在公布三年後施行。新法也允許醫療機構或醫師因專業或意願,無法執行病人預立醫療決定時,可以不施行、不照做。
「拒絕醫療權」 還給病人
黃勝堅說《病人自主權利法》即將在二○一九年一月六日實施,首度將「拒絕醫療權」還給病人本身,這是將改變台灣「生死」觀念的關鍵法案。「病人自主權利法,是安寧緩和照護條例的進階版,亦即只要曾預立醫囑,當遇到突發狀況或疾病導致昏迷,無法表達清楚意願時,所有維生器材都不准掛上你的身體,進行加工延命。」
《今周刊》民調中,也有百分之七十五點七的民眾認為《病人自主權利法》過關後,可以讓醫療資源更有效的利用。
新光醫院精神科醫師張尚文表示,臨終病人過世前一個月,在加護病房有近五成三屬於無效治療,而無效治療的費用占加護病房總費用八成。根據建保局資料顯示,接受安寧照顧與不接受安寧照顧病人,兩者醫療費用相差約十三萬,一年可省下的健保費用相當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