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吳娟瑜
親密關係中,有一種情形是我們常見卻難以理解,比如,看起來親子互動良好,可是孩子卻有頂嘴、厭煩、想逃離的行為出現。
一位女大學生直到念大學,才發現媽媽過度「依戀」她。她還強調:「不是依賴,是依戀喔!」在她的想法──父母依賴子女是難免的,但像她媽媽拿起電話就說:「寶貝,妳在哪裡?妳有想我嗎?媽媽今天好寂寞,妳要不要回來陪我?」
等到她從宿舍急奔回家,媽媽卻只是滔滔不絕地說些芝麻綠豆小事,還會握著她的手放到自己胸前,討愛地說:「妳有感覺媽媽好愛、好愛妳嗎?」
從小,媽媽疼愛她、照顧她,她當然非常感謝,可是當她一天天長大,世界也變大時,她明白自己是一隻羽翼已豐的鳥兒,遲早要離開家窩四處遨翔,如今,媽媽一直拉著不放,讓她從內疚、自責到不堪其擾。
憂,兒子的不聽話
另一位也是親子關係中涉入太深的媽媽,她的苦惱是──兒子從小乖巧聽話,如今進入社會職場,卻三天兩頭見不到人影,要創業找合夥人、公司地點、產品規格都不請教她。
「兒子懂得自行負責、自找出路,不是一件好事嗎?為什麼要管那麼多?」我好奇地反問。
原來,這位媽媽剛退休不久,無所事事,自認可以成為兒子的左右手。但已經長大的兒子可不這麼想,對於從小管太多、照顧太細膩的媽媽,早已愈離愈遠,只是做媽媽的尚未覺察而已。
在「親」的領域裡,如果沒把分寸拿捏好,就會變成「愛太多」,愛太多,並不是健康的愛,這會造成雙方不愉快的負擔。根據心理學家艾瑞克森的說法:「過度親密者對所有關係都熱心奉獻與深入互動,絲毫沒有『別親疏』的觀念,以致無法帶給伴侶安全感,也容易將自己陷於無法自拔的情感糾葛中。另一種情況則是無法切斷不合適的親密關係……」
愛,是有選擇權的
所謂「伴侶」,包括親子、夫妻、兄弟姐妹、閨蜜、摯友……而「別親疏」,是指人際關係中,再親近的人也要尊重對方有私密空間、有隱私權;一個「親疏不分」的人,可能自以為所有關係都在掌握之中,自認幸福美滿;殊不知,周邊的家人好友卻感到窒息,恨不得逃之夭夭。
一對姐妹花來請教我,她們長年碰到的困擾是──妹妹自認比姐姐聰明,學歷也比姐姐高;因此,兩人在原生家庭的角色有點易位,也就是妹妹像姐姐,姐姐像妹妹,做妹妹的經常管姐姐的穿著打扮、交友、存錢速度,甚至出遊時旅行社的選擇……等等。
雖然姐姐長得比妹妹矮一點,但外表看來還真像妹妹模樣,可是她不服氣,說:「我比她大兩歲,總不能說我什麼都不懂吧!為什麼我做什麼事、買什麼東西、見什麼人,她都有意見。我知道她關心我、愛我,但她這樣管東管西,讓我很受不了。」
妹妹二十八歲,在傳播公司擔任公關主管,見過的世面雖然比姐姐多,但她不懂得尊重姐姐的社會歷練雖然比較慢、比較少,但不代表她什麼都不懂。所以,我建議她讓出干涉的主權,退開主導的位置,讓姐姐自己來吧!
當兩姐妹痛快地把話都講開時,姐姐終於吁了一口氣,妹妹則若有所思,思考自己真的該調整角色,放姐姐自由了。
愛,要懂得尊重,否則會變成一種令人窒息的愛,使得愛人與被愛都感到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