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讀五月四日〈放手是一種解脫〉一文,阿桃妹獨立自強,找回屬於自己的天空,真是好樣。
沒錯,遇到小三問題,哭鬧不能解決問題,反而有失元配的身分。
曾聽過兩個朋友的故事,處理方式迥異,但都很有智慧。
A協助先生創業,當了老闆的先生卻搞外遇,小三三番兩次來鬧,最後竟然搞自殺威脅。
接獲小三自殺電話,先生驚慌不知所措,拜託A打一一九去救小三,人命關天,A幫忙打了電話,但也認清先生是個沒有擔當的人。
礙於公司仍未有盈餘,很多貸款皆由A出面接洽及負連帶保證,若不把責任撇清楚,A恐怕必須承擔債務,所以A利用一段時間,將自己與公司完全切割,再談離婚事宜,最後由A付一筆錢給先生當作公司周轉資金,房子則過戶到A名下。離婚後,A帶著女兒相依為命。
幾年後,前夫公司經營不善倒閉了,卻沒有積極找工作,而是由小三辛苦賺錢養他。
反觀A,自己有一分理想的工作,女兒也長大了,開始幫忙家計,擁有的房子更增值不少,在經濟無慮下,A經常與好友遊山玩水,樂活自在。
另一朋友B,先生退休後,為打發時間到社大上課,結識了紅粉知己,說是找到了真愛。
由於夫家是大家族,房地財產不少,B豈能意氣用事離婚,讓小三占盡便宜。
幸好,子女與家族親友都挺B,痛罵她先生不該背叛同甘共苦的妻子,休想帶小三進門,家族大小事、祭祖,當然只有正宮B有資格出席,小三永遠是外人,不得侵犯B元配的地位與權益。
雖然先生選擇搬出去與小三同居,不過,B也很看得開,說,她樂得輕鬆,再也不用侍候先生,可以自由自在地做自己喜歡的事。
三角習題,元配當自強,每個人的情況都不一樣,先冷靜衡量怎麼做對自己最有利,然後運用智慧處理它、放下它,無須再折磨自己,該放手時就放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