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四月中旬的一星期時間,是泰國新年假期,也是大家所熟知的「潑水節」。泰國媒體除報導節慶新聞,還會推出「危險七日」特別報導,其實特別報導也並沒有什麼「特別」,就是新年期間每天車禍傷亡數目。
因為新年期間,大家急著返鄉過年,交通意外頻仍,主要是幾乎人人都飲酒作樂,酒駕肇事十分普遍。
據統計,泰國車禍死亡率全球排名第二、亞洲第一,車禍死亡在新年期間尤其嚴重,每小時就有二點三人因車禍死亡、一百六十人受傷。
之前泰國政府對酒駕者的懲罰,僅是清理街道、砍樹、到醫院服務等社區服務,並沒有太大的嚇阻效果。去年底,泰國大張旗鼓,動用憲法第四十四條,強制拘留酒駕車輛十五天,但收效甚微。
無計可施的泰國政府,考慮將酒駕者送進醫院太平間,面對肇事者所導致的死亡,給他們一課震撼教育。
這項被稱做「太平間法案」的提案,上周已送到泰國內閣,正在審核中,如獲通過,未來法庭可就酒駕者是否送入太平間勞動服務,做出裁決。
不少泰國人對這個「創新」做法大為讚賞,有網友進一步建議讓酒駕者在太平間擔任夜班義工,以收嚇阻之效。
將酒駕肇事者送醫院太平間勞動服務,並非泰國首創,相關做法早在美國加州實施,效果還真不錯。
東南亞對酒駕控制得最好的,應該是新加坡。
新加坡鞭刑是一種「殘忍」的刑罰,除了謀殺、販毒、性侵之外,酒後駕車累犯或撞死人者也要接受鞭刑。
新加坡法律規定,酒駕除了視情節輕重,會被處新台幣三萬到九十萬元罰款,還要服六個月到三年刑期。至於酒駕肇事致人於死,刑期必須加倍,而且要接受六下鞭刑,把肇事人打得皮開肉綻。
相對馬來西亞的方法相當有趣,酒駕者被抓,伴侶(妻子或丈夫)也要被關在一起,讓伴侶對肇事者碎碎念整晚。
梁東屏(泰國/東南亞問題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