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有一名不到兩歲的女童,因在垃圾桶裡翻找東西吃,被父親拿拇指粗的塑膠棒毒打,送醫時已死亡;女童的長輩親友知道她常被父親虐打出氣,只是沒想到竟會出人命,氣憤地想教訓暴虐的父親。
同一天,桃園縣一名小一老師發現班級女生身上有傷痕,這名小女生之前也常帶著傷痕到校上課,老師查問,她說:「我不乖,被爸爸打。」老師決定報警,由社工員將女童緊急安置;但學生家長卻罵學校、老師破壞家庭、親子關係,連他管教子女也橫加干涉。
三十年前,台灣留學生到美國,發現父母體罰孩子,鄰居會舉報為虐童,親子立遭隔離調查;在台灣家庭倫理觀念下成長的留學生認為,這種作法會寵壞了孩子,因為那個年代,國人都以為天下無不是的父母,即使體罰孩子,也是為了孩子好,不打不成材嘛。
時至今日,天下真的無不是的父母嗎?今天的社會環境比過去複雜很多,毒品氾濫,父母如吸毒就扭曲了人性,難以期待他們能妥善保護嬰幼兒,沒錢買毒時,任何難以想像的行徑都可能發生;有的父母失和、經濟陷困境,可能遷怒兒女,而打孩子出氣;還有些單親家庭,因父或母複雜的男女關係,致孩子被性侵、凌虐,甚至丟掉性命。
近年來家暴案、近親性侵案層出不窮,常給人今世何世,怎麼會發生這種事的疑問,面對這類已出現危機和倫理質變的家庭,固然可找出許多經濟、社會的改善之道,但論及求命方法,仍須回歸社區和學校。
如果受害人的鄰居和親友,能仿效桃園國小老師的作法,立即舉報,以利救援單位即時處理,就是挽回不幸的有效方法。鼓勵即時舉報和救援,可能使某些父母的苦心遭誤解,但必能救回若干尚未成長的孱弱生命。
林松青(台北市/資深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