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終結美容醫學亂象!以往不管是家醫科、泌尿科甚至是牙科、復健科,只要是醫師通通可以做醫美,衛福部昨天頒布明年一月一日起正式施行醫美新制,未來想執行醫美手術的醫師必須先經教育訓練和認證才准「動刀」。
衛福部醫事司長王宗曦表示,最近已行文至各地衛生局,展開醫美醫師大普查,整理個別醫師所能負責的醫美手術項目,並要求所有醫師進行認證,預計四月中可普查完畢。
為提高國內美容醫學醫療品質,衛福部修訂「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將醫美分為「美容醫學手術」、「美容醫學針劑注射」、「美容醫學光電治療」三大類,設下醫師門檻,需具有一定醫療技術、執業人員的資格條件才能從事操作,去年底預告,四月七日正式公告,新制一○六年一月一日正式上路。
在美容醫學針劑注射、美容醫學光電治療等方面,操作資格較寬鬆,具專科醫師資格,且接受八個小時的教育訓練,領有證明文件者,即可為操作人員。
至於美容醫學手術,未受過一年外科訓練的醫師,必須補足相當於外科訓練一年時數的訓練課程,並提列專科醫學會頒發曾參與該項手術已達十例,及參加學術講座達八小時的學習證明文件,才可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