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屏東琉球籍漁船「聖德財號」及「連億興一一六號」,二十一日通過麻六甲海峽遭印尼公務船追趕並開槍。漁業署昨公布初步調查結果,船上發現十七個彈孔,主要分布在駕駛艙、睡艙,「幾乎槍槍要人命」。
兩漁船到新加坡漁港後,漁業署派員前往調查受害情形。漁業署長蔡日耀表示,漁業署人員發現,有九槍打在駕駛艙外,其他包括住艙外、救生艇、船上玻璃和煙囪,並非如印尼所陳述的是對空鳴槍。他說,他不會說這是蓄意殺人,但子彈確實是朝有人的地方打。
蔡日耀說,兩漁船經過印尼經濟水域,根據國際相關法規,印尼雖可登船檢查,但必須透過無線電訊號,或打燈要求登船,而非立即開槍,關於印尼武力使用時機是否過當,將請外館協助,要求印尼釐清。
至於印尼指兩漁船違法捕魚,蔡日耀說,透過每天回報漁獲電子回報系統、每四個小時回報船位發報器、每三分鐘回傳的航程紀錄器,當時漁船速度非常快,不會是在捕魚;從印尼播放的影片來看,船快速航行也無法投繩、揚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