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高雄訊】高雄市議會通過自治條例,規範石化管線業者今年底須遷總公司到高雄,否則就要強制斷管。石化業者眼見時程逼近,打算開股東會修改章程配合,卻擔心中央認定與高市相左,恐白忙一場,相當困擾。
高雄市前年發生氣爆事件,死傷嚴重,高市府促請議會通過「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要求管線業者年底前將總公司遷至高雄,否則斷管,條例已送行政院。
高市有十三家管線業者,目前僅李長榮等三家將總公司遷籍高雄,其餘動向未明。有業者無奈地說,民粹當前,恐怕只能「就範」。有業者說,自治條例到底有無違憲莫衷一是,中央不給答案,業者卡在中間很為難。
仁大工業區一家石化業者預定六月召開股東會,正為是否修改章程以利總公司遷移而傷神。業者說,總公司遷移須修章程、開董事會和股東會確認等繁複程序,但至今無法確認自治條例的合法性,股東會召開在即,「難不成要我們賭花媽(高雄市長陳菊)大,還是小英(總統當選人蔡英文)大?」
其他石化業都面臨相同困擾,有業者說,高市府將自治條例送行政院「備查」,而非「核定」,存有爭議;萬一配合市府遷總公司,最後中央認定自治條例違法,所有程序要重來一遍,豈不是很冤?
高市經濟發展局長曾文生表示,自治條例送行政院快九個月了,政院一直沒處理。高市法制局副局長尤天厚認為,行政院過這麼久都沒處理,等同自然生效,因為高市府是把條例送院「備查」,不是「核定」 。
尤天厚表示,管線業者如不在年底前把總公司遷籍高雄,市府道路主管機關將停止其繼續使用道路,「如果管線業者不遵守規定,就要自行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