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衛福部健保署前天公告今年三月將全面實施住院診斷關聯群(DRGs)支付制度,共有一千六百六十三項分類,住院「同病同酬」時代來臨。醫界憂心搶救病人還要顧及賠錢,院方恐狂推自費項目或趕病人出院衝「翻床率」,重症患者將淪人球。
DRGs是將患者診斷、手術等狀況分類,不論用藥或住院天數,皆採同病同酬支付,原始目的是為減少醫療浪費;健保署自二○一○年分階段推動,原定今年元旦全面實施,但因醫界質疑此制度會「獎勵看顧輕症,懲罰重症治療」,幾經修正延至三月才上路。
健保署醫務管理組長龐一鳴指出,DRGs實施對象為住院天數小於三十天,患者痊癒或症狀緩解可出院,且沒有重症或特定處置,例如非癌症、臟器移植與精神疾病,以及未使用葉克膜或主動脈氣球幫浦的患者。DRGs全面實施後,估計涵蓋總住院費用百分之五十八。
遭批本末倒置
振興醫院心臟醫學中心主任魏崢認為,DRGs制度關鍵在於核定價格,如某項手術核定金額十萬元,但成本可能落在八到十二萬,特別是重症科別與需要住院較長時間的患者,院方收治可能賠錢,不收治又會被詬病,為提高營收也可能催促未痊癒的病人出院。
魏崢直言,保險精神應是「保大病、不保小病」,但現行健保制度卻本末倒置,DRGs制度像是鼓勵醫院收治輕症,輕症患者自付額也低,到了年老生重病時可能變成醫療人球,還恐面對高額自費。
台大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施景中說,產科常碰到大出血的危急個案,DRGs制度下卻是「救一個賠一個」,院方不得已盼不要收太多嚴重個案,但又涉及醫療人權問題,幾經反映健保署才將危急個案排除在DRGs外。
分類項目更細
為化解醫界質疑,龐一鳴表示,DRGs已將分類項目再細分,從一千零六十二項增加到一千六百六十三項;若複雜重症個案醫療處置費用超出給付上限,過去會打八折給付,未來將採核實申報,死亡或病危個案也不納入,讓醫師可以放心搶救患者。
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祕書長蔡明忠則認為,DRGs對健保財務確有實質成效,但今年元旦新版診斷碼(ICD-10)剛上路,各醫院仍在適應磨合階段,醫界認為DRGs應延到今年七月或年底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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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Gs
DRGs(診斷關聯群)是指針對同一種疾病,依照處置方式、患者年齡、有無併發症及出院狀況等條件分類,不論醫院採用何種治療手段、藥物、住院天數,健保僅付給醫院同樣的價錢,把「論量計酬」方式,變為「包裹式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