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證實,台灣與菲律賓已在十一月五日簽署雙邊漁業協定,但出於菲律賓的要求,未立刻對外公布。
協議包涵三項主要內容,一、一旦發生爭議事件,將儘速通知對方;二、不使用武力的原則;三、一旦有事,將透過雙方窗口快速處理,儘快釋放漁業人員。
事情的遠因,是三年前的廣達興號漁船遭到菲國海巡人員開槍射殺,當時國人敵愾同讎,要求政府強力對菲律賓交涉,懲兇、賠償、道歉、進行漁業談判等。三年來,經過多次協商,終於達成協議,雖說結果未必盡如人意,仍有許多未竟事宜,還需談判解決,但總算是正面發展。
就像當年台日漁業談判,台日之間因釣魚台問題鬧的不可開交,我國漁民在釣魚台海域捕魚,屢屢遭日方逮捕、驅趕、罰錢、起訴,讓台灣不滿,後來由於中日之間的齟齬,使得釣魚台問題幾乎有失控之虞,東京方面擔心破壞、分化兩岸之間的任何合作可能,第十七輪的談判中,對台灣做出有限的讓步。
這次菲律賓願意和台灣簽署漁業協定,同樣有國際因素考量。馬尼拉之所以要對台灣妥協,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和中國大陸因南海問題發生爭執有關。
菲律賓在美國、日本的支持和鼓勵下,一面敢於對北京採取強硬姿態,一面也對台灣表達善意,嘗試分化台北和北京在南海問題上合作的可能。台菲漁業協定有美方的幕後支持。
但菲律賓又不願和中國大陸翻臉,比如說上星期在馬尼拉舉行的亞太經合會各國領袖會議,是眾人關切焦點,如果台菲漁業協定五日簽署之後立刻公布,中共國家主席習近平能否參加亞太經合會,會成為一個重大國際政治問題。所以馬尼拉會要求台北配合保密,延緩公布時機,政治算計昭然若揭。
不過,這裡又引出另一個兩岸之間的問題。十一月七日馬習會是兩岸、國際間的大事,六十六年來兩岸領導人首度握手相聚,但五日台灣卻與菲律賓簽署協議,就像當年的台日漁業協定一樣,由中國大陸的角度來看,即使兩岸雙方不能、不宜在東海和南海問題上合作,台灣也不應只顧短期利益,給對方扯後腿,裡通外國置中華民族整體利益不顧。
大家不妨設想,如果台菲漁業協定在五日簽署之後立刻公布,北京方面會如何反應?馬習會即使仍然照常舉行,但彼此間的感受是否會尷尬,或至少不會像後來所表現的一團和氣?難怪大陸學者、人民大學美國研究中心主任時殷弘十九日說,由台菲漁業協定看來,台灣方面有意配合美國的亞太再平衡政策,大陸方面對馬政府的表現覺得「有些令人遺憾」。遺憾二字反映了北京的感受。
筆者要說的是,政府處理問題有其標準作業程序,有時也是兩難的選擇,其中還有政策優先順位的問題,但知情者都知道,台日、台菲漁業協定,都有還未解決的根本性問題,期望政府能夠在國家與民族的短、中、長期利益中找到平衡點,不要因小失大,這才是應為、當為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