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三年十一月APEC領袖會議期間,我國代表李遠哲提出台灣應規畫投入流感疫苗研發的建議,之後相關單位進行了許多先前研發工作,進而著手引進外資,規畫BOO案,原先四家投標的廠商包括國內最大的疫苗供應商荷商葛蘭素史克(GSK),和本土疫苗廠國光生技,以及瑞安生寶企業聯盟及荷商諾貝爾AKZO NOBEL公司。
由於被認為第一優先的GSK中途決定退出,最後由諾貝爾公司得標,去年簽署意向書,目前就等著簽約,簽約後三年可正式生產製造,預計生產規模為每年一千六百萬劑三價流感疫苗,且新型流感大流行發生時,可以在三個月內有償提供至少涵蓋台灣四分之一人口以上的疫苗。
台灣流感疫苗BOO案正式運作後,衛生署提供新台幣四十億元的保證收購,一年至少採購兩百五十萬劑流感疫苗,共計採購十年。政府也要求疫苗廠須具有生產一千六百萬劑季節性流感疫苗的能量,目標就是一旦發生大流行,可生產四千八百萬劑單價大流行疫苗,屆時台灣的疫苗涵蓋率可達百分之百。
接種效力、產能 大幅提高
就算大流行沒有發生,因應每一季的流感疫苗也迫切需要有自製能力,流感流行期約從十一月下旬開始,到耶誕節進入高峰,有時候會延長到隔年的二、三月。
因應我國流感季較早情況
施文儀解釋,每年台灣購買疫苗都會參考WHO的建議,WHO每年會提供北半球病毒株預測報告,提供疫苗廠生產建議,但是WHO所建議生產的疫苗株不一定正好符合台灣地區流行的病毒株型,他國的廠商也不可能特別為台灣生產針對台灣本土發展的疫苗。
他說,每年台灣的流感季節都比其他國家早一些,因此在流感季節末期,常常有針對該時期病毒株的流感疫苗趕不上需求的狀況,如果我們有自己的生產能力,就可以在早期發現在本地流行的病毒株,研發符合台灣需求的疫苗,這樣保護力與接種效果都會更好。
採細胞培養 生產時程快速
而這樣的疫苗廠,量能也是足夠的,季節性流感一價疫苗需打兩劑才有效果,以每年一千六百萬三價流感疫苗的量能來算,仍可生產二千四百萬流感大流行疫苗使用量,台灣才二千三百萬人口,疫苗廠全力生產就夠台灣使用。
此外諾貝爾公司採用的是細胞培養技術,生產時間僅需二個月,比胚胎蛋疫苗生產時間快三倍,這也符合自製計畫愈快愈好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