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隨著勞基法縮短工時案明年上路,責任制勞工的基本工資計算也將連動調整。勞動部指出,雇主應依新工時制度重新計算、調高責任制勞工的基本工資;以保全人員為例,每月正常工時若為兩百四十小時,明年起,基本工資不得低於兩萬五千五百一十一元。
不過,不少勞工根本不清楚原來責任制月薪門檻、基本工資「高人一等」,更別說會知道明年基本工資還可「加碼」。
現行有四十一類工作者被指定適用責任制,像是外勤人身保險業務員、不動產經紀人員、會計助理人員和保全人員等。勞動部提醒責任制勞工最好檢視月薪是否符合最低門檻;雇主若違反規定,可開罰二萬到三十萬元。
勞動部說,所謂基本工資是以一般勞工的每月法定正常工時作為計算基礎,現行是每兩周正常工時八十四小時。
但是,責任制勞工的工時可打破法定工時限制,正常工時通常遠高於一般勞工,依規定,基本工資須依勞雇雙方約定的每月正常工時換算,因此會高於一般基本工資。
根據勞動部函釋所提的責任制勞工基本工資公式,為「一般基本工資(現行兩萬零八元)+月時薪×(約定的月正常工時-法定月正常工時)」。
以保全人員為例,政府訂定的工時審核參考指引,每月正常工時上限可達兩百四十小時,若勞雇約定每月正常工時兩百四十小時,現行基本工資應為兩萬四七八八元,而非僅是一般勞工的基本工資、兩萬零八元。
但不少保全人員等責任制勞工,根本不清楚基本工資可比一般勞工多出四千多元,拚命加班或停休來換取工資,形成「血汗」工作。
勞動部說,明年起,因落實勞工全面周休二日,勞基法法定正常工時下修為每周四十小時,上述公式的「法定月正常工時」變了,責任制勞工基本工資會跟著連動調高,因而發布函釋教大家該怎麼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