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宜蘭縣五年內有十四位教師,在請育嬰假期間,刻意選擇寒暑假復職領薪,待開學前再繼續請假,等於不上班卻多賺三個月薪水。
老師鑽營法令漏洞,扭曲政府美意,犧牲學生權益,是最不好的身教,教育主管機關應修改法令,除有特殊原因,申請育嬰假應以學期為單位。
鑽法令漏洞者,應不只宜蘭縣十四位老師,倘若全面調查,可能達數倍之多。此一現象並不少見,雖然符合請假規定,卻不合情理。老師負有身教之責,理應做好榜樣,卻鑽法令漏洞,大占政府便宜,實不足取。
此種行為,連帶影響學生受教權。要解決此不合理現象並不難,只要修改教師請假規則,增加申請育嬰假以學期或年份為單位,就可以避免現行老師大鑽法令漏洞的陋習,教育部應該劍及履及,立即著手修改規定。
高希均教授一再宣揚「不占便宜」的理念,高教授說,每個人都不應該隨便占他人或政府的便宜,我認同這樣「大公無私」的理念,作育英才的老師,己身不正,如何能教出公正不阿的學生呢?
老師們應自律自制,不能走巧門,不以犧牲學生權益換取自身利益,讓教育回歸良好環境!
蔡田(台北市/退休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