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吳一忠
小女剛升上大三,為了體諒我們賺錢的辛苦,決定半工半讀賺取自己的學費。正好住家附近新開一間五金百貨行,交通便利又能兼顧課業,於是前去應徵,也順利錄取。
小女學習能力強,很快熟悉作業程序,又活潑外向,容易和人相處,深獲老闆讚賞,不久就晉升為幹部。沒想到,卻因鋒頭太健,而惹出麻煩。
老闆平時很少現身,事業大多交給兒子管理,平時員工稱老闆兒子為店長。公司規定上班不可玩手機,店長二十多歲,正是愛玩的年紀,只要工作空檔,就會滑手機上網。小女歲數與店長相仿,偶爾也會跟著偷滑一下,長久以來,倒也相安無事。
某天,老闆突然巡視賣場,店長依舊滑著手機,小女剛好也滑著手機,不慎被看到,老闆念了她一句:「難道不知道上班不可以玩手機嗎?」小女心直口快,立刻回答:「店長也在滑手機,為什麼不罵他?」這下子可戳到老闆的痛處,當下惱羞成怒,要小女打包走人。
小女憤憤不平地向我訴苦,認為老闆不公平。我告訴她,不能因為被器重,就忘了自己的身分。台灣俚語:「手肘屈內不向外。」店長是老闆的愛子,妳只是招聘的員工,怎麼說他都會袒護自己的親骨肉。
我提醒小女,做人不可太「靠俗」,必須認清主雇立場,分辨利害關係;做事眼睛要放亮點,說話要小心謹慎,千萬別捅馬蜂窩,工作才能順利愉快。希望這件事能帶給她教訓,職場潛規則這門課還有得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