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通過《民用航空法》修正草案,增訂遙控無人機管理專章,長榮大學老師陳竹正表示,國內超過十五公斤的無人機並不常見,若交由地方政府自治,盼像遙控飛機一樣給玩家限制飛行地點,也希望盡快建立考照制度。圖為長榮大學設立全台第一座無人機飛行訓練場,教導學生學習無人機飛安課程。圖/綦守鈺
【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為規範無人空拍機的使用,行政院會昨天通過《民用航空法》修正草案,增訂遙控無人機管理專章,規定十五公斤以下機具視為娛樂用途,高度不能超過四百呎,由地方政府管理;十五公斤以上機具則由民航局管理。
國內陸續發生空拍機摔落松山機場跑道,及碰撞台北一○一大樓等危險事件,交通部因此著手修法,將相關規範列入《民用航空法》中,行政院會昨天通過修正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草案規定,遙控無人機將以十五公斤為為分界,十五公斤以下視為娛樂用途,飛行僅限特定區域,高度不能超過四百呎,由地方政府管理;十五公斤以上則由民航局管理,操作人員須有合格證照,如超過四百呎,或在博愛特區、要塞堡壘等禁航區,或機場及其周邊的限航區,須事先申請核准,以維護飛航安全。
草案也規定,無人遙控機必須在白天使用,否則須提出申請;十五公斤以上商業用無人機,飛行高度如超過四百呎須事前申請,未經核准飛入將處三十萬到一百五十萬元的重罰,情節重大者,得沒收遙控無人機或廢止其操作人的合格證。
交通部次長曾大仁表示,考量十五公斤以上遙控無人機的操作風險相對較大,應以較高密度管理,要求十五公斤以上營利用途的無人遙控機飛航作業者應有一定資格限制,並經核准後才能執行飛航作業。至於營利用的認定,以是否收受報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