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經裡的閩南語】 弄:玩、逗、戲、嘲、舞、耍

文/陳俊明 |201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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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俊明

佛經裡的「弄」字出現得很早,首先是東漢安世高約於西元一六七年前後翻譯《大比丘三千威儀》:「設起婬意,不得前取小兒摩弄。」揭示比丘為優婆夷(女居士)說經時,心念若起兩性漣漪,不得上前「逗弄」優婆夷所抱著的嬰兒。

接著三國吳支謙約於西元二二八年翻譯《佛開解梵志阿颰經》:「沙門不得吟詠歌曲,弄舞調戲,及論倡優。當勤精思,溫故知新。」這裡的「弄」是「跳舞」嬉鬧之意。

西元二八七年晉竺法護譯《寶女所問經》:「為諸外道所見逼迫,毀辱誹謗而戲弄之,百種罵詈撾捶危害,虛妄之事而以加己,志性寂然不起怨結。」佛說對於誹謗侮辱之「戲弄」、尖酸刻薄的臭罵,甚至以棍棒毆打等等,當修忍辱,內心不起波瀾,不記恨。

東晉瞿曇僧伽提婆於西元三九八年譯《中阿含經》:「獼猴見佛取蜜鉢已,歡喜踊躍,卻行弄舞,迴旋而去。」佛陀接受獼猴所供養之蜂蜜水之後,獼猴便歡喜跳躍,邊走邊「玩耍、跳舞」,一來一回的離去。

劉宋求那跋陀羅於西元四三五年翻譯《雜阿含經》:「魔波旬弄三女已,即沒不現。」說的是魔王波旬的三個女兒愛欲、愛念、愛樂自誇將調戲佛陀,然佛不為所動,女兒回報父親時,卻遭父親波旬「嘲諷」。

西元五九四年隋智顗說《摩訶止觀》:「觀智力用輕微,如富樓那化彼外道反見蚩弄。」此文強調若僅修空、假二觀,不修中觀,則智慧不生,運用時力道既輕又微,猶如富樓那能力不足而去度化外道,反遭「嗤笑嘲弄」。

上舉各例的「弄」已包含︰逗弄、舞弄、戲弄、玩耍、嘲弄。

而「弄」字,於十三經裡的出典也極早,《詩經.小雅.鴻雁》︰「維熊維羆,男子之祥;維虺維蛇,女子之祥。乃生男子,載寢之地,載衣之裳,載弄之璋,其泣喤喤,朱芾斯皇,室家君王。乃生女子,載寢之地,載衣之裼,載弄之瓦,無非無儀,唯酒食是議,無父母詒罹。」

此處說︰夢到熊和羆是生男的兆頭,夢到虺蛇是生女的預兆。

誕生的是男嬰,就安置在床上,用衣裳將他包裹好,以溫潤的玉璋當他玩具。若哭聲哇哇響亮,將來必為諸侯或天子;誕生的若是女嬰,則安置她於席上,用外衣將她包裹好,以紡織機的陶錘作她的玩物。教導她禮儀,不讓父母因她受責難。

這是歌頌周宣王生兒育女之作,弄璋弄瓦此後成為生男生女的代用詞。此文之「弄」是「玩」之義。

又《春秋.左傳.僖公.傳九年》︰「臣聞亡人無黨,有黨必有讎。夷吾弱不好弄,能鬬不過,長亦不改,不識其他。」

故事是︰秦穆公問避禍時之晉惠公(夷吾)的陪臣卻芮,有關夷吾的個性。卻芮回答︰臣聽說流亡者不結黨營私,結黨必然會樹敵。夷吾小時候就不愛搬弄是非,雖也會與人鬥爭,但不致過分。現在長大了性情依舊,別的我就不知道了。

為注釋十三經而作的《爾雅.釋言》︰「弄,玩也」;《說文解字》卻反過來解釋︰「玩,弄也。」

可見「弄」與「玩」自古即同義。但現今普通話已不將「弄」作單獨使用,而多作複音詞。諸如︰「玩弄」、「嘲弄」、「戲弄」、「作弄」等使用。唯閩南語除了「玩」之外,還保留「耍」、「舞」與「逗」、「戲」等義,仍作單音詞使用。

比如說︰變把戲得說是「變猴弄」,其國際音標為(pìnŋ kâu lāng);舞獅、舞龍,就要改說「弄獅」、「弄龍」(lāng sai)、(lāng līng);逗小孩要說作「弄囡仔」(lāng gín á);鬧洞房要講作「弄新娘」(lāng sin niû);愚弄便須說成「侮弄」(bú lāng);戲弄即 (hì lā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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