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研習佛學,課餘常任義工,教授外籍學佛者中文。今天大清早,她開車送一位來自尼泊爾的仁波切搭機赴澳門辦理護照加簽;這位千里迢迢來台灣講授佛學的喇嘛,因居留簽證到期不能在台灣加簽,必須到第三國繞一圈再回來;費時傷財,但因為這是外交部法規,他們遵照規定行事。
弔詭的是:有些藏胞到了第三國才發現台灣的外交部根本未核准他再次入境的申請;人不能回來,連留在台灣的財物事務也無法處理。有位來台喇嘛在遭到此等「不明原因」的待遇後,從馬來西亞來電,問道:「藏胞在台灣,沒有人權嗎?」
替他向蒙藏委員會求助,會方說決定權在外交部;向外交部查詢,所得答覆是:因為近年來有些藏胞所持尼泊爾及印度所核發護照「有問題」;由於無法斷定其護照是「真的」,不予核准再次入境的申請。
最近有四名分別就讀台大、銘傳、及文化大學的西藏難民女學生,也因同樣「理由」不獲續簽,她們僅剩最後半年課程未完成,亦不獲允許入境,取得重要文憑。
一九九九年前,蒙藏委員會主動接待西藏流亡學生到台灣各級學校就讀(其中國中小學生集中居住於台北市兒童福利中心、國中生全在永春國中就讀);當時來台求學的流亡學生,或學中文、或傳佛法的喇嘛,能持有「僑胞證」、能在台灣定居,甚至只要服兵役就可以申請身分證。如今卻因政黨輪替政策改變,改變以往照顧西藏難民及學生的政策;讓許多來台多年的流亡學生及喇嘛們無法完成學業,甚至無家可歸--因為他們已將台灣當做自己的家國。
對這些身分特殊的藏胞,政府應給予更多支援照顧,而非以「護照真假難辨」為名,多所刁難;以免多年挹注的金錢美意付之流水,還背負「為德不卒」與「不重視人權」的惡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