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珍珍
「人要立長志,不要常立志。」偏偏我的英文榮登常立志的榜眼,榜首是減肥。
每次出國旅遊回來,就痛下決心,這次一定要把英文學好,從第一次踏出國門至今,呼口號也喊了不下十餘次,這放羊的把戲實在該換一換了。
下定決心從音標開始讀起,要求自己每天背五個單字,拜智慧型手機之賜,學英文的軟體既好用又人性,找來妹妹與好友共同學習,互相督促加油打氣,古人云:「三人行必有我師焉。」離開學校超過二十年,國中英文沒學好,就一路放棄至今,想當年,大學會計讀的還是原文書呢!
剛開始讀得離離落落,怪腔怪調,老是舌頭打結,輕重音不分,慢慢地找到竅門,愈念愈順。看雜誌、報紙遇有不會的單字立刻查索,也許明天又忘了,不過沒關係,多查幾次多背幾遍,總會記住,讓它永遠離不開我。
每天花個十分鐘,對我來說,輕鬆簡單沒負擔,但要持之以恆,才能顯現功效,尤其人過中年,記憶力大不如前,背一半忘一半。以前讀會計是快快忘記,統計是通通忘記,英文何時跟它倆稱兄道弟,不得而知,因此,我念茲在茲時時警惕,加上自我催眠——英文一點也不難,不過背背單字而已。
轉眼間一年過去了,一千八百個單字早已背完,而今重讀第二遍,我發現不認識的單字變少了,這讓我「龍」心大悅,愈發有信心,而陪讀的妹妹進度依舊停留在第七天,友人更慘,始終如「一」。
相信,只要繼續堅持下去,英文終於有一天會變成我的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