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版五日刊出的「禁不如淨,環保從心做起」,論述正確,但筆者認為,如無法讓每個人都能從「心」做環保時,限用紙杯政策應該要有配套措施,而且也該正視、管制大量浪費紙資源的濫燒紙錢、濫放鞭炮等行為。
首先,禁用紙杯政策未見配套措施,試想,許多機關、學校的預算早在去年就編列,可有經費添置「磁杯消毒烘乾機」?而潔淨磁杯需耗用的水資源、耗損的能源有多少?能兼顧「清潔、省水、省電」的替代方案是什麼?
而且,各機關、學校以磁杯替代紙杯時,暫且不論有沒有專人清洗磁杯,單就業務繁忙的教職人員,能否確實按標準程序「磁杯消毒、烘乾」,就不無疑問了,如果外賓或出席會議人士罹患感冒或其他傳染病,而消毒、烘乾又不完全,後果如何?
其次,筆者多次參加機關、學校舉辦的研討會,主辦單位曾發送「可重複使用塑膠杯」,但材質如何?能否承受高溫而不釋出有害物質,有無材質標準和抽查計畫?此外,如發生嚴重甘旱、颱風停水或危險性傳染病發生時,有無預立開放使用紙杯的條款?都是值得未雨綢繆的問題。
禁用紙杯是善政,但該有的配套措施馬虎不得,否則「治一經損一經」的戲碼就會重演,況且「限用紙杯」和濫燒紙錢、十三公里長的連珠炮相比,後者一夕間不知焚毀了多少珍貴天然資源、製造多少空氣污染物和廢棄物,環保署對此更該拿出勇氣正視、管制,而非媚俗噤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