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祕密,埋藏在我心裡許久,不知要如何向媽媽訴說。只能藉由文章來表達我對於媽媽深深的抱歉。
記得剛踏進國小低年級的我,絲毫沒有金錢觀念,加上父母親也沒有給予零用金的情況下,我私自偷了媽媽放在袋子裡的錢。
偷來的錢,我沒有妥善使用,而是到學校的合作社花光光。在同學的面前,我好像自己很有錢,其實只有自己明白錢的來源。
剛開始偷少少的,後來愈偷愈多,連媽媽都開始發現錢怎變少呢?但是媽媽並沒有懷疑是自己孩子偷的,媽媽把偷錢的人,誤以為是她班上的問題學生。
媽媽,您知道嗎?我一直都想把真相告訴您:「其實,當初您所收取費用放在袋子裡,是被我拿走的。」
但是我真的沒有這個勇氣告訴您,或許您早已經遺忘掉這件事了,在此我要向您道歉,我知道偷竊是不對的事。
我長大、畢業後進入職場,心裡想只要不跟爸媽拿錢過日子,就是「孝順」,並沒有給予父母親所謂的「孝親費」。
結婚之後,更是鮮少拿過錢給父母。一直到現在失業,想要拿錢奉養父母更是難上加難。
真心懺悔,在未來的路上,找到工作之後,我一定會每月給父母親「孝親費」。
從現在開始,倘若此篇文章登出,我必當剪報告知,並且將稿費全數獻給我的母親。
曇汐(台南市/家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