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行政院昨天審查通過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草案,課稅稅率最高百分之四十五,免稅門檻從原本財政部規畫總價四千萬元以下改成以獲利當標準,四百萬元以下免稅,所得超過四百萬元部分按百分之十稅率課徵。全案將在行政院會討論後送立法院審議,最快明年元旦上路。
台灣房價居高不下,政府則努力抑制房價,希望能回到正常合理的價格,行政院昨通過的房地合一課稅草案,就是策略之一。行政院認為新制有自住減免、長期優惠,非自住、短期稅負合理調整等原則,可望落實居住正義、改善貧富差距的作用。不過,也引起許多討論,普遍對於這項政策都有質疑之處。
行政院版本個人稅率方面,是按持有期間分四級課徵,未滿一年出售者課最高的百分之四十五、一年以上未滿二年課百分之三十五,二年以上未滿十年課百分之二十、十年以上課百分之十五。
在自用住宅部分,財政部原規畫交易金額在四千萬元以下通通不課稅、超過者課百分之十七,政院定調為所得獲利超過四百萬元以下完全免稅,所得超過四百萬元部分按百分之十稅率課徵,並定有六年內適用一次減免的優惠。有關重購退稅部分維持財政部版本,換大屋者全額退稅、換小屋者比例退稅。
政務委員杜紫軍說明指出,新制對短期交易者有「從重課稅」、中期持有者「合理課稅」,長期持有者「優惠課稅」。而未來立法後,多數現在持有房屋者不受影響,只有二○一六年以後買進售出者,或在二○一四年一月一日次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二年以下者才適用新制。
他說,審查草案通過後,也盼財政部盡快在北中南舉辦公聽會。此外,未來將透過國發會網路政策平台,聽取青年人及網友看法。而新制對外資或外國法人部分,改為持有一年以下稅率百分之四十五,持有超過一年以上百分之三十五,會調高持有成本,希望資金到台灣能實質投資。對現在持有房子者不必緊張,考量多數人利益,不受影響,對長期持有優惠、對自用者也會有合理優惠。(相關新聞見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