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士榛台北報導】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昨日宣布,「國家文藝獎」將從每年改成兩年舉辦一次,由於過去有許多獎項都從缺,調整成每兩年頒一次獎,維持獎的價值。
已邁入第十九個年頭的國家文藝獎,得獎類別涵蓋文學、美術、音樂、舞蹈、戲劇、建築、電影等七類。歷屆唯獨文學類別沒有從缺外,其他類別都出現過從缺。國藝會執行長陳錦誠表示,為反應生態現況與需求,曾適時修訂過設置宗旨、類別、評審機制、獎勵名額及獎金,自今年起調整為每兩年一次受理推薦。
國家文藝獎僅頒給仍在世藝術家,且必須要持續創作,更改為兩年頒發一次,獎金沒變,維持每位得獎者一百萬元,得獎者都有一定地位。
國家文藝獎預計在十二月公布第十九屆國家文藝獎得主,並在二○一六年初舉辦國家文藝獎頒獎典禮。
國家文藝獎推薦作業已展開,請各界推薦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