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十二日是護師節,醫勞盟昨呼籲將護病比入法。圖為桃園市新生醫專日前提早慶祝護師節,七百多名準護理師持蠟燭,由護理老師點上燭光,象徵傳承。圖/賴佑維
【本報綜合報導】今天是護師節,護理師卻不開心。根據醫勞盟調查,無論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九成以上內外科、精神科病房護病比高達一比十二以上,即一位護理師平均要照顧十二個病患,遠超過衛福部醫院評鑑標準一比八至十一。醫勞盟表示,有醫生懷孕三十五周還值班二十四小時,建議仿美國護病比入法。
護師節前夕,立委劉建國昨天陪台灣醫療勞動正義與病人安全促進聯盟(醫勞盟)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呼籲醫療院所透明化,將三班護病比資訊公布在網路及病房入口顯眼處,並仿美國護病比直接明文落實在法律中。
有1護理師照顧40病患
醫勞盟日前在網路發起二○一五年「全台護病比大調查」,蒐集近二千七百筆問卷,由護理人員回報自己臨床照護的病患數,涵蓋全台四百九十八家醫院。統計發現,大夜班護病比達一比十六者,醫學中心有百分之六十一、區域醫院百分之八十五,地區醫院達百分之八十一,精神科病房、急診、加護病房超標情況同樣嚴重;還有精神療養病患的護理師回報,一個大夜班護理師要照顧四十名病患。
醫勞盟理事長張志華表示,據歐洲統計,最佳護病比是一比六,之後每增加一名患者,病人三十天內死亡率就會增加百分之七,但台灣護病比爆量,讓護理師吊著點滴照顧病患的情況層出不窮。
另外,張志華表示,日前一名外科醫師懷孕三十五周仍被要求上大夜班,腳已嚴重水腫卻要值班二十四小時,她不敢向醫院或勞動部舉發,只能向醫勞盟求救;醫勞盟呼籲改善女性醫護人員妊娠及哺乳期間的勞動條件,至少要比照勞基法標準。
護病比列醫院評鑑項目
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黃純英表示,根據二月九日公告的全日平均護病比標準,醫學中心為一比十、區域醫院為一比十二、地區醫院一比十五,是與護理師全聯會、護理產業公會等十多個團體討論協商的結果,今年試辦列為醫院評鑑項目,如果覺得不合適,一○八年後可再修改標準。至於孕婦值夜班情形,一○○年已發函各醫療院所,規定孕婦不得值夜班。
黃純英表示,為落實總統馬英九一比七承諾,已公告白天班一定要達標;現行規定是如果不符標準,兩個月內限期改善,沒限期改善就是不合格。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專門委員黃維琛表示,去年全面檢查醫療院所,發現假日加班費沒給及延長工時等,今年還是會專案檢查醫療院所,去年違反規定的醫療院所列優先檢查。去年檢查違規者約五成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