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親民黨主席宋楚瑜不滿陳水扁總統指稱他與中國國台辦主任陳雲林在美國密會,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訴訟,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宣判,陳總統必須賠償宋楚瑜三百萬元,並在中國時報、聯合報及自由時報各刊登半版道歉啟事一天。
合議庭認為,陳總統雖享有言論自由,但無法舉證宋楚瑜與陳雲林曾在美國會面,判決敗訴。對於判決結果,陳總統委任律師林志豪說,將提上訴;宋楚瑜委任律師李復甸則表示,將與宋楚瑜研究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全案緣起於前年六月間,宋楚瑜認為,陳總統捏造他與中國官員密會,造成選民對政治領導人物信心貶損,始終沒有提出證據資料證明,應付一元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並登報道歉。
經陳總統一再對外指稱宋楚瑜會見陳雲林,並表示「有所本」,宋楚瑜在同年十月間再向法院提出擴張前訴聲明,根據擴張之訴聲明,宋楚瑜要求陳總統應給付五千萬元,並連續三天在各主要報章的頭版、美國紐約時報頭版、英國泰晤士報頭版、法國費加羅報及日本的讀賣新聞等報頭下方,以二分之一的版面刊登道歉啟事。
判決書指出,陳總統雖然提出「中共強烈反對我憲法修正案有關公民複決條文」的書面文件,辯稱他所言是根據調查局長葉盛茂所提供的情報,但這份文件並無日期、單位名稱的註記,也未加註任何機密等級,與情報資料格式不符,陳總統未辨明是否可信,即發表「宋陳密會」言論,難謂已盡合理的查證。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表示,判決結果令人感到欣慰,雖為時已晚,但至少還給宋楚瑜公道。發言人李鴻鈞轉述宋楚瑜的心境表示,宋楚瑜感到欣慰,但也感觸良多,因司法判決雖然還他清白,卻無法還他公道,更遺憾國家元首藉媒體公然抹黑、惡意無端指控;而對於一審拖延一年多才判決確定,宋楚瑜表示遺憾。
此外,李鴻鈞說,宋楚瑜可能於元宵節前後返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