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近日舉家至外地遊玩,無論在高速公路、下交流道路段,或大都會區,都不難發現有姿態撩人、曲線玲瓏的女模特兒與商品「為伍」,這種女性被物化及有傳遞色情訊息的景象,讓我在面對孩子詢問:「爸爸,那阿姨為什麼穿得那麼少,她不冷嗎?」時,感到尷尬萬分。
或許廣告業者會聲稱,這是藝術,無關色情,但一幅幅清涼廣告,都可能會對孩童心靈造成傷害,認為大人的世界就是如此,與書本、課堂上教的不一樣。
國內目前並沒有對廣告制定分級制度,因此業者容易以「是藝術非色情」作為擋箭牌,而且即便警方要取締,也無法源依據,只能進行道德勸說,是處於被動。
籲請政府有關單位能提出對策,保護下一代的心靈不致偏差,千萬不要有鄉愿、官僚心態,要不然教壞囝仔,代誌就大條了。
Robert(花蓮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