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教育部上月修訂國中小教師介聘規定,將以往「老師在同一學校教學滿四學期後,才能調到其他縣市」的規定,延長到六個學期。
許多位立委昨天在立法院質詢時認為影響教師權益,要求兩年緩衝期,教育部長吳思華答詢允諾今年不會實施,會訂日出條款,但緩衝期一年還是兩年,將找地方政府協商。
教育部延長國中小教師介聘規定,上月二十四日公告後開始實施,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上月底到教育部前抗議,呼籲考量老師在外縣市任教,盼早日回家照顧父母、子女的心願,將介聘年資恢復原來規定,不要延到六學期。
吳思華昨天到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業務報告,多位立委對延長為六學期有意見,並質疑教育部的做法。陳碧涵指出,教育部表示延長介聘年限是為穩定偏鄉師資,但離島建設條例已規定初聘教師需滿六年以上,偏鄉教師甄試時,也多在簡章明確要求一定服務年限,偏鄉教師流動率高,問題不在介聘年限,而是開不出正式職缺,代理代課老師流動率高。
陳碧涵表示,延長介聘年限如果馬上實施,會讓老師措手不及,建議教育部訂「日出條款」,提供兩年緩衝期,並增加一些但書,例如教師因需照顧父母親等因素申請介聘,要給一些彈性。
立委黃國書指出,教育部這項措施讓老師人心惶惶,有的人本來可以申請調到他校,因此調不成,都快得憂鬱症了,要求教育部最快一年之後再實施,很多立委提案要求要給兩年緩衝期。
吳思華表示,延長為六學期的措施不會再改,但允諾今年暫緩實施,會訂日出條款,教育部希望緩衝期只有一年,但緩衝期一年還是兩年,會再跟地方政府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