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長陳雄文表達對企業獲利「強制利潤分享」的想法,認為可透過修法,若獲利企業對員工不加薪就處罰;構想出發點或許為勞工好,但可行性不高,造成守法的企業外逃。
台灣吸引外國企業及民眾來訪及投資,是因自由的空氣,動輒以法令限制,恐適得其反。
藍營九合一選舉大敗,怎麼獲得民心,成為首要;眼前重要工作,是幫民眾解決住屋問題,改善低薪職場。
藍營立委提出修法強制企業利潤分享,企業若獲利未回饋勞工,將給予經營障礙。
藍營立委提出想法後,出身非勞動條件、勞資關係專業的勞動部長陳雄文,竟然順勢加碼,衝出臨界地說應「增加處罰條款」,將原來鼓勵性、宣示性的條文,更改為強制性,這項處罰若修法通過,將從千餘家上市公司首波執行。
從千餘家上市公司開始實施,其實是找軟柿子捏。上市公司財務報表受稽查,多半完善且透明;勞工待遇、福利資料透明度高,相對未上市的小企業也較優渥。
簡單說,找上市公司出手,營造照顧勞工政策形象,贏得民心較易達成,實質上照顧廣大勞工群眾的效果有限。
勞動市場很清楚,有本事的勞工會爭取到有制度、福利好的大企業任職,實在爭取不到,才會就近找些小型、不上制度的小企業任職。
這些小公司多半財物、會計不健全,但應付稽查的手法卻很了得,最常見的是兩本帳,一本應付政府稽查,另一是老闆了解收益所在;這是公開的事。
這樣的企業,是大多數勞工寄生所在,卻不是勞動部規畫強制利潤分享的前期適用對象,實質上也不具法令有效執行的環境。
更讓人擔心的是,企業主的投資環境以如此白紙黑字向外宣示,守法的投資者認為台灣自由度不足,因而卻步。
會鑽營的投資人哈哈一笑,認為要取巧、突破不難,反而樂意來台灣鑽法令漏洞。
「強制利潤分享」應審慎思考,跳脫討好民眾的選票考慮。得失取捨不難衡量。
李凡(台北市/資深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