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中小學開學一星期,還有擔任全國及各縣市教師工會、教師會的幹部,不想返回學校上課,把學生推給「臨時工」的代課老師,繼續上演「老師校園失蹤記」,真是沒道理。
對此,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和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日前共同發布新聞稿表示:教師會務假於法無據,違法不返校任教的老師,固然不對,而核給會務假的縣市首長,不但連帶違法,而且浪費人民的納稅錢。
家長和校長團體主張,自己的納稅錢自己救,如果各市縣首長再不有所作為,近期內將到監察院告發違法。
我贊同家長和校長團體的做法,教師會和教師工會幹部享有會務假是違法的行為,應該立即返校上課,做好身教示範,而非繼續違法享受特權!
首先,教師會幹部享有會務假於法無據,是違法的行為。早在去年八月,監察院就通過糾正案,各縣市教育局不可再核予教師會理監事及會務幹部會務假,理由是於法無據。
既然如此,相關的老師就應該立即返校上課,如今教育部和教育局不想得罪教師團體,放任違法情事依然如故,教育局的不作為和教師團體的裝聾作啞都屬違法行為。
其次,地方政府的財政相當拮据,部分縣市甚至要靠借貸度過年關,但享受會務假老師所遺留課務的代課費,卻要由公帑支付,非常不合理,以台北市為例,一年就要支付高達逾一千一百萬元的代課費。
教師會的會務假既然已經被監察院認定屬違法行為,那就應該立即予以廢止,老師不可再混水摸魚,縣市首長也不能裝聾作啞,不予處理。
教師會幹部享有會務假,對學生傷害最大的是將教學推給代課老師。多年來,部分「萬年教師會幹部」,成了每周只上四節課的「part time教師」。
公假辦理私人團體會務,卻將教學交給聘期不定、流動性甚大的代課老師,形成「正式老師不上課」,「代課老師補缺出征」的不合理現象,有時甚至出現班級代課老師一換再換的情況,這叫學校行政人員、家長和學生情何以堪?
教師會和教師工會的幹部享有會務假,業經監察院和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屬違法行為。呼籲相關老師遵守法令規定,儘快返校上課。
並籲請教育部長和各縣市首長應該態度堅定,明快處理,廢止幹部教師的公務假,並要求老師返校授課,不要讓學生和家長都已經開學了,卻還等不到老師回來上課。
蔡田(台北市/退休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