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勞委會擬把巴氏量表轉由醫療單位判定,並放寬外勞申請門檻,未來國人申請聘僱外籍監護工門檻將大幅降低,也研擬給予聘雇本國勞工的雇主適當補助,勞委會將於本周與衛生署會商後,公布新的申請辦法與申請流程。
勞委會主委李應元表示,未來申請外籍監護工,有關醫療的專業一切回歸醫療體系,需二十四小時看護的家庭及本國勞工不願從事的看護工作,可先由醫療單位出示證明,然後拿醫療單位核可的證明至社政單位媒合本國看護工,若兩星期後媒合不成,雇主可直接前往勞委會申請外籍看護。
李應元指出,在社政單位的媒合下,雇主也許能找到理想的本國看護工,但雇用本國看護工的成本比外籍看護工來的高,因此他建議,雇用本國勞工的雇主可得到三千元或五千元的補助,他也希望職訓局能盡快研擬出一套補助獎勵方法,增加本國勞工及雇主的雙贏局面。
李應元進一步表示,衛生署以何種標準認定、是沿用原來的巴氏量表、ADL能力表、或是以特定身心證,甚至以開立證明方式,都由衛生署認定。
而衛生署護理暨健康照護處長黃美娜則強調,現行巴氏量表以三十分為聘請外勞的標準,是否放寬,是由勞委會決定,衛生署沒有權力更改,只能配合相關措施,嚴格掌控醫師開立診斷書及巴氏量表。
對於巴氏量表轉由醫療單位判定,醫師均表示巴氏量表評分低於三十分者,才能雇用外籍監護工,但很多高於此標準的病患,生活起居需監護工照料,指出巴氏量表早已不敷現實使用,應該調整,也表示本地監護工缺乏查詢管道,病患很難找到適合的監護工。外勞仲介業者則表示這政策對雇主、外勞仲介市場和醫院,更為有
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