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歐巴馬在副總統拜登等官員陪同下舉行記者會,說明要求國會授權動武的決議案。圖/路透
【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美國總統歐巴馬11日向國會提出一紙為期3年的動武決議案,授權他對伊斯蘭國(IS)和其他極端組織動武;決議案提到,在追捕IS領袖或解救美國人員時,可發動有限的地面行動。
歐巴馬在副總統拜登、國務卿柯瑞與國防部長海格陪同下,選在白宮羅斯福廳發表聲明,他背後掛著一幅故總統老羅斯福在19世紀爆發的美西戰爭中騎馬出征的身影。歐巴馬向國會提出授權使用軍事武力(AUMF)決議案,也是他擔任總統後首次尋求國會授權動武。
決議案的草案提到,將允許派遣特種部隊和顧問,而且不受地域邊界限制,但禁止動用「持久的攻擊性地面部隊」。歐巴馬說,授權決議訂出3年期限不是為軍事行動訂出時間表,而是要讓國會在下一任總統就職後重新檢視這個議題。
歐巴馬表示,在救援行動或派遣特種部隊對IS領袖採取軍事行動等狀況,可能展開有限的地面戰鬥行動;此外,新決議將允許在情報蒐集、鎖定目標和計畫協助伊拉克等盟邦的地面部隊時,可派遣地面部隊。
若決議案獲得通過,將是2002年以來,美國會首度批准動武決議。國會在2001年通過動武決議,授權總統小布希出兵阿富汗;隔年國會又通過另一紙動武決議,讓小布希對伊拉克動武。美國去年對伊拉克和敘利亞境內的IS據點發動空襲,都是根據這兩紙動武決議,而美軍至今已對IS發動超過2千次的空襲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