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才被彰化地院裁定三億元交保的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昨天再赴台北地院出庭審理下味全混油案,承審法官發現魏應充有新加坡居留權,加上檢察官表示還有共犯在逃,認為有逃亡之虞,法官最後裁定,魏應充加碼三億交保,並另需有人保十億。魏家隨後也湊足所需款項,魏應充的交保總金額也創下司法紀錄,二哥魏應交也出面當人保,魏應充過關回家。
庭訊中,魏應充並不認罪,表示未負責採購或品保,而是授權給部屬分層管理,頂新在越南買的油是食用等級的原料油,精煉後可供人體食用。
法官詢問有無其他國籍,魏應充表示並非其他國家公民,至於居留權則不清楚,經律師打電話向家屬查證,結果回報魏應充有新加坡居留權。
法官指出,經查魏應充名下股票等資產約十三億元,加上他有新加坡居留權,海外又有事業,認為他雖有逃亡可能,但無羈押必要,因此已加保三億元,再加人保十億,應可確保他日後到庭。
魏應充當時在聽到法官裁定後當場愣住、臉色鐵青,隨後被法警帶往候審室;律師團立即決定電匯三億元到國庫帳號,二哥魏應交也出面到北院簽立書面保證書,隨後魏應充即步出法院。另同案被告常梅峰也加保一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