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住」,是安住義。菩薩修行之過程,分為五十二階位,其中第十一至第二十階位,屬於「住位」。
文/曹郁美
所謂「住」,是安住義。菩薩修行之過程,分為五十二階位,其中第十一至第二十階位,屬於「住位」。
〈十住品〉出現在八十卷本(古德說「唐經」)的卷十六、六十卷本(古德說「晉經」)的卷八;另外,後秦的鳩摩羅什譯有四卷的《十住經》,它與〈十住品〉無關,反而是《華嚴經.十地品》的別譯本。
為何住、地不分?
《十住毘婆沙論》卷一記載:「地者,菩薩善根階級住處」。「地」意為住處,故「十地」又譯作「十住」,二字在古代是相通的。
《華嚴經》的十地指的是:
一、初發心住。是說初發心菩薩聞如來廣大佛法,發菩提心,求一切智。
二、治地住。此時菩薩宜發十種心:利益心、大悲心、安樂心、安住心、憐愍心、攝受心、守護心、同己心、師心、導師心。
以「同己心」來說,每個人難免有我執,以個我之心觀照別人,不失為消弭歧見的方法。
三、修行住。此時菩薩以十種行觀一切法:觀一切法無常、一切法苦、一切法空、一切法無我、一切法無作……此十法幾乎是《阿含經》中所揭示的苦、空、無常、非我的基本律則。
四、生貴住。是指菩薩將生於佛家入如來種,甚為尊貴,故名。
五、方便具足住。是指菩薩所修善根,皆為救護一切眾生,饒益一切眾生,具足方便法門。
六、正心住。是指菩薩遇任何讚佛、毀佛之境界,都能端正其心,不為所動。
七、不退住。是指菩薩無論聞有佛、無佛,聞有法、無法,皆能心不退轉。
八、童真住。是指菩薩遇任何磨難皆能保持初心,彷彿童真一般。
九、法王子住。自初發心住至第四之生貴住,稱為「入聖胎」;自第五之方便具足住至第八之童真住,稱為「長養聖胎」;而此第九法王子住則猶如菩薩出胎,紹隆佛位,故名。
十、灌頂住,是說菩薩既然為佛子,能行佛事,故佛以智水為之灌頂;猶如剎帝利王子之受灌頂。
以上從「一」至「十」的述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