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決定研究所將要由社會科學轉向文學領域之後,在課程規劃上,我安排提早在三年級將四年學分修完,希望能留下完整的一年聽些文學課,以及準備考試的讀書計畫。經過一學年較為忙碌的修課狀況,這學期選課時,我按照計畫只選了兩門中文系的課程:「現代文學思潮」和「歷代詩選」,其餘時間預備待在台北讀書,一方面許多參考資料都留在家裡,一方面隨時能夠和父親討論。
但是在辦理短修申請時,系上卻突然宣布這學期短修另有限制,一問之下才知道原因竟然是申請人數過多:系上擔心學生都不來學校上課,嚴格要求仍得修滿一定的學分數。我聽到的當下非常不能予以苟同。
不能認同的主要原因在於,以我為例,畢業學分其實已提早修完,提早修完則是希望在最後一年,能掌握較大的學習自主性,為下一階段預作準備,而學校原本即有短修制度。此時系上透過行政裁量權力,限制我們的學習情況,就功利而言,為了應付規定,必須再去選修一些根本不想上的課,同時那些學分亦不列入畢業資格的審核,豈不是虛耗時間?
就積極意義而言,我以為大學教育正是養成主體自主性的場所,那麼包括學習和生活,不是應該賦予學生更大的自由去選擇和嘗試嗎?怎麼能不細究那麼多學生申請短修的原因,或許很多人和我一樣,正提早在為下一階段努力準備?卻僅憑「數值」(短修人數)而斷然訂定的政策,根本缺少結構性分析的基礎,「透視現象表面」的態度,不就是社會學最核心的基礎嗎?
其次,若是系所限制是必須的,宣佈時間也不應該是選課期限結束前,而應該提早至選課之初,否則讓學生如何是好。任何的政策規劃原本就必須有一段時間的公告期。這讓我想起,前幾周打電話詢問某間學校網上的招生資訊時,竟得到網路資料有誤而正確辦法未訂的回答,如此,也使考生無法提早選修其報考資格的規定課程,亦是類似的情況。
這件事件的前提是,作為學生的我或其他人,已按照學校規範的畢業資格修完所有課程,卻面臨系所行政的限制。我並不認為將學生強制留在學校是一件有益的決定,而減少學生行為的自主性,更和教育的價值相違,尤其我們身處的,已非基礎教育的國高中而是大學,應該都能為自我的獨立行為負責吧。
但是回歸到學校體制而論,學生似乎也只能遵循其制度,儘管那規範未必經過理性討論。學校如果是社會的縮影,那我看到的確實是一個缺少溝通空間更遑論衝撞可能的僵化環境,想到這裡,就讓人對「行為受制約於體制的程度」和「主體自主性」的巨大鴻溝感到灰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