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衛生署長楊志良主張徵收「烈酒捐」。我舉雙手贊成,但不該僅止於烈酒,酒醉駕車肇事致人傷亡的,大多是多喝幾杯一般酒精濃度且低價位的酒品,只針對烈酒遏止酒肇的意義不大。
衛生醫療單位把菸酒視為健康「殺手」,雖然在銷售與媒體新聞、廣告都會加註警語。但效果不大,抽菸喝油到處可見,且年齡層下降,青少年、婦女抽菸隨處可見。
不論烈酒、啤酒代言廣告,都是赫赫有名的藝人、名人,他們優雅舉杯拍攝廣告,大口乾杯呼朋引伴在在顯示酒喝能增進友誼。
如果健康捐可撥一筆金額幫助戒菸與醫療經費有所挹注,同樣的生產、販售酒品為何不能一樣有健康捐?
酒價提高,酒駕就會減少。不必分是否烈酒,只要帶酒精濃度的一律徵「健康捐」,或許能夠以價制量。
香菸因健康捐,讓更多人少抽少掏荷包,酒因健康捐,當然也可讓貪杯者有所節制。袞袞立委諸公,新的院會就立法吧!
林泉利(台北市/退休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