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半下班帶回了幾盒囍餅,指著其中一盒,叫我猜猜是誰的?從他誇張的神情看來,他應該飽受「新人」驚嚇。
晚餐後我們到戶外散步時,另一半說起同事的現況:「她的兒子才大學畢業,就吵著要結婚,對象是班上同學,已經在一起好幾年,訂婚後就先同居,現在和同事一家人住,她現在不僅要養兒子,還要順便養媳婦,感覺真奇怪」。
我腦海中突然冒出了幾個最近發生的畫面。一個是兒子同學的媽媽整理住外宿舍時,發現兩把牙刷和其他用品……等等,事後卻不知該如何對兒子啟齒;一個是前幾天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表示:「我國制定新的人口政策時,應出現承認同居男女生育子女,承認同居保障非婚生子女的政策,此乃時勢所趨」;另一個是新聞報導:「有立委提議在即將審查的優生保健法修正草案中,增列『守貞條文』,準備將『婚前不能有性行為』的觀念納入中學生課程裡」。
姑且不論「婚前不能有性行為」,這樣的傳統觀念是不是合宜,是否會真的被納入教材?或是學生上課能不能改變想法?但至少顯示,─位位居廟堂的官員,已經發現台灣快變成「性中毒、性上癮」的環境了。
任何人只要隨便看個新聞、翻個報紙、轉個畫面,就會看到:偶像明星大爆私密事件、大談閨房趣事、未婚生子,除了無時無刻挑戰著傳統的家庭觀念外,它也向血氣方剛的青少年灌輸著:「我能,所以你也可以」的意識。
別忘了,名人、偶像、報章……,正是社會現象的風向球。問題是,當父母與成人擔憂孩子們,發生性行為後造成身心影響,為何經常無法正確說出:「為什麼要拒絕性關係」或「可以用其他方式來表達愛意,而非必須藉由獻身來做表達」?
要知道,性教育課程如果只是以禮教的帽子高壓,而少了在課堂中的分享討論、舉例說明、價值澄清、尊重約束、道德陳述,或少了意見辯論的話,只是鼓勵男學生們更早好奇的冒險嘗試,女學生們提早學習避孕。問題是,受孕可以用保險套來阻絕,但卻沒有任何的東西,可以保護我們的心靈。
承認非婚子女確實是對「不明不白」來到人間無辜孩子的一種人權保障,況且提升生育率也確是政府所鼓勵,但是在觀念與實際的落實上,卻有必要對社會大眾釐清,同時在青少年兩性關係課程中多所強調--承認非婚子女,並不意味鼓勵未婚生子、非婚生子女。
記得,我曾隨機抽問國中生、高中生,發現學校的確教導青少年有關懷孕、避孕、保險套、性病感染或一些相關觸法的問題,但不曾強調短暫、草率的性關係,將對「感情」造成多大的傷害,更未具體的幫助孩子們了解:當對異性感興趣時,應如何保護彼此,避免發生性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