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與慈善價值觀,讓荷蘭人不僅出錢,也樂於出力參與義工工作。圖╱陳俊吉
文╱Lin Cheng
《荷蘭式快樂:做自己,不需要說對不起的人生觀》一書指出,自從六○年代女權運動風潮後,世人莫名其妙地得到一個印象,就是荷蘭男人是不買單的,斤斤計較拿著帳單一筆一筆算。
其實,世界上最熱衷於人道救援與慈善事業的民族是荷蘭人,絕非小氣一族。荷蘭共有近三萬個慈善組織,其中有一一七個是全國性的大型機構,高達百分之八十七的荷蘭家庭定期捐錢給慈善機構,其中約莫一百五十億歐元是金錢餽贈,加上價值四億多歐元的物資。
荷蘭人不僅出錢,也樂於出力,近五成的荷蘭成人參與義工工作,到第三世界國家的窮鄉僻壤度假時,看到窮孩子、肢障者、受虐動物會大發惻隱之心,隨即就留下來不走,設置起學校開醫院收容所來。
其實不必特意捐錢,荷蘭人平日已經奉獻出大量的收入幫助支助社會裡的老弱病殘、失業者與低收入者。荷蘭個人所得稅從百分之三十三到五十二不等,視收入高低收稅,收入愈高所得稅愈高。光是在二○一四年,就有近一千五百多億歐元的鉅額支出花在醫療與社會福利系統,約佔荷蘭政府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八。
荷蘭的高福利當然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仰賴全民一起支付。一般來說,荷蘭人對這點想得很開,或許是受到喀爾文教派的倫理觀影響,認為努力賺錢、照顧好自己家庭的需求是首要之務,若有餘力,則應該幫助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