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某堂課,休息時間,有位高 的學妹走過來問我:你叫「某某某」,我正在看書,笑著跟她點頭。她笑著掩嘴走了。我不解跟上去問她,她回說你是我們大一新生的英雄,敢跟系主任理論。這在以前台灣處於高度威權管理的氣氛下,這是少見的。
畢業後我到雜誌工作,她大三時來實習。後來她當上社長的祕書,與我同事。每天中午,她假裝不熟悉吃飯的地方,央著我帶她去。
我常常工作到很晚才下班,她就等著我。一起吃完晚飯,要我陪同她散步,走幾個車站,送她回家。
有天同事聚會,她跟著來,我中途要先走,她衝著出來要跟我一起走。她說想去公園走走,我們在椅子上坐下來。
她忽然對我說,她愛上我。我跟她說,我這人很自我、很自私,不是好情人。她哭了,她要我走路送她回家。走了一個小時,到門口,她抱著我不讓我離開。
隔天剛好休假,她來我住所幫我收拾房子,想做個家庭主婦似的。她把家整理的乾乾淨淨,她說這就是想要這麼可愛的家。
但我們兩人的個性都非常強硬,很多想法跟做法都不合,尤其我工作的公司很多應酬,她最後受不了,跟我提出分手。我淚水濕著了她的衣服,默默送她坐計程車。
我們後來還是有聯絡和聚餐,一起吃吃想吃的餐館,聊聊工作上的事情,雖然不能成為夫婦,但也可以成為朋友。
若干年後,我進入一家大公司,她和她先生竟然是我上司。人啊人,世界很小,何必計較。
仁憶(台北市/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