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筆人:楊朝祥
佛光大學校長
十二年國教第一年上路,就因升學制度的複雜及與家長學生預期的大幅落差,成為社會各界爭議的焦點,在痛定思痛之後,教育部確立了「先免後特,多元入學,一次分發到位」的修訂原則,而後台北市及台中市等多數縣市陸續宣布明年不辦特招,幾可確定,免試入學將成為高中入學唯一且關鍵的制度。面對這樣的變局,許多家長、團體紛紛質疑難道十二年國教適性揚才的精神不再堅持了嗎?
面對這樣的疑問,實應從兩方面深入探討,一是現行的特色招生是否真可達到多元入學、適性揚才的目標?另一方面,難道免試制度就無法提供具有專長智慧的學生適才適所、適性分流的學習機會?
所謂「特色招生」就是考試招生,分為術科考試甄選入學和學科考試分發入學,雖然美術、體育、舞蹈、音樂、戲劇、體育、職業類科和科學班都是屬於特色招生的範圍,但參加的學生寥寥可數,明星高中為招徠更多優秀的學生,堅持採用特色招生入學管道,現行的特色招生對學校成績較佳的學生最為有利,且已淪為明星高中的專屬的入學方式,期盼以特色招生達成多元入學、適性揚才的目標,恐已成空談。
免試入學是否可以提供具有專長智慧的學生適才適所、適性分流的學習機會?這是制度設計的問題而非制度本質的問題。大學的入學制度與十二年國教都是以促進學生多元發展,達成適性揚才為目標,「特色招生」與大學的指定科目入學方式雷同,而免試入學與大學的申請入學極為相似。
早期社會不熟悉大學甄選入學制度,對學校的信任度也不高,因此甄選入學的比例一直無法提升。經過多年的運作,社會對甄選入學的制度接受度逐漸提高,因此指考入學比例逐漸下降,部分大學的甄選入學的比例已高達七成。而無論大學或學生,都對自己所甄選的學生及所選的學校、科系感到滿意,顯然的,免試亦可達到適才適所、適性分流的目標。
十二年國教高中免試入學的方式應有從大學入學制度學習、借鏡之處頗多,免試入學可以逐漸採納大學甄選入學的精神與做法,會考成績僅作為入學的門檻,學生應依自己的能力、興趣選擇學校,而學校也可以訂定各種選才的標準,作為審核、甄選學生的依據,如此,學校可選才、學生可選校,十二年國教的「適性揚才」及「紓解升學壓力」目標方可真正落實。
停辦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並非意味十二年國教的挫敗,反倒是使當初原設計的降低特招比例、提升免試名額比例的目標提前達成。教育部所訂之「先免後特,多元入學,一次分發到位」原則中,因多數縣市陸續宣布明年不辦特招,「先免後特」已不再是問題,也因不辦特招,「縮短期程、一次分發到位」也可輕易達成。
但如何堅持十二年國教精神,透過免試的入學方式,達成「多元智慧、多元入學、多元成就」的目標,廣納各方意見、縝密思考,周詳規畫已是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