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筆人:楊朝祥
佛光大學校長
執筆人:楊朝祥
佛光大學校長
每年一度的公費留考又開始上路了,各學門應考科目及預定錄取名額已上網公告,今年預計錄取一百名,包含:一般公費生七十七名、勵學優秀公費生八名、原住民公費生十名、身心障礙公費生五名。對許多嚮往國外留學的學生而言,這是一個實現夢想的福音,但公費留考行之多年,到底成效如何?是否仍然適合當今的社會態勢?是否必須改弦易張,也許是到該檢討的時候了。
公費留學考試從清朝起就是學習外國科技及培養人才的重要政策,政府以公費獎勵學生出國求學,學成後回國服務,以提升國內的技術及知識。政府播遷來台後,仍沿襲過去的制度,自民國四十四年辦理公費留學,以培養「國家亟需之人才」、「國內無法培育或難以培育之人才」、「選送赴特別地區之人才」為辦理之主要目的。
教育部為培育國家社會所需人才,鼓勵學生留學,當前鼓勵的方案除了「公費留學考試」,尚有「留學獎學金甄試」、「教育部與世界百大合作設置獎學金甄選」、「尖端科技人才培育獎學金甄試」、「精英計畫」、「千里馬計畫」、「專案擴增留學計畫」等方案,真可謂數目繁多、琳瑯滿目。
但在各項留學獎勵制度中,還是以公費留學獎勵期間最長、金額最高、影響最為深遠。根據「公費留學考試」規定,人文類補助最多四年,理工類三年,而獎學金金額,一般學生獎助經費每年含學費與生活費達四萬兩千美元,身心障礙生更高達五萬四千美元,如此高額的獎助,若能改為獎學金,也許能資助更多的學生前往國外留學,培育的人才更多,經費更有效利用。
公費留考除了所費不貲之外,對許多已在職的人員而言,考上公費留考,第一個接踵而來的問題就是「當前工作的問題」,這問題不僅困擾當事人,對服務的單位而言,也是一件頭痛的問題。留學一去就是三年到四年,如果要「留職停薪」,這幾年之間的工作要閒置或誰來負擔?如果不「留職停薪」,當事人學成回國,謀職又是另一個問題。
依據規定,領取公費留學獎學金的學生有返國服務之義務,但國內博士班林立,各領域人才多有培養,博士生已過剩,覓職頗為不易,且大學因少子化衝擊,尋覓大學教職更難,而研究機構所需人才亦極為有限。每年花費如此多的公帑,培育這麼多的尖端人才,回國之後,不是高才低就、學非所用,就是找不到工作,這不僅是經費的浪費,也是人才的浪費。
此外,根據新的規定,公費留學生畢業經過申請,得任職於國外的有名大學、聲名卓著的研究機構、或外國政府公務部門及行政機關,且可逐年延長,最高可達十五年。在國外服務十五年之後,還有可能回國服務嗎?這不是國家出錢為外國培育人才嗎?國內教育經費拮据,經費要用在刀口上,這種規定合理嗎?
近年來,國內博士班如雨後春筍般地設立,人數多、領域廣,但另一方面尋覓大學教職不易,研究機構所需人才有限,每年畢業的博士生都已供過於求,政府還需要花費如此龐大的公帑,在國外培育這麼多的人才嗎?
隨著國內教育環境的改善、研究所的大幅擴充、人才供需的變化,公費留考制度是到需要徹底檢討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