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十月一日開始,器官捐贈新制上路,曾捐贈器官者,三等親內等候器官的親人,移植排序將可提前,新法並溯及既往,這是個合乎人性和正義的制度。
簽署器捐卡的民眾,多半是因為慈悲愛心,即「不忍眾生苦」,希望善用必死的軀體,能將之捐贈出來,造福更多疾苦的人。
基於同樣的理念,忍痛將家屬器官捐贈者,三成五希望「能幫助他人」,可說是無私的奉獻家屬。立下決定當下,從未想過個人利益,唯世事無常,當在世的家人不幸患病,必須等候器捐活命時,也只能依照規定排序,這對曾經器捐的家庭,似乎顯得不公平。
根據統計,目前等候器官移植病人有八千六百五十七人,光腎臟就有六千四百二十一人等待,而每年器捐者只有二百多人,差距高達四十倍至一七五倍之多。供需失衡,待捐者想要順利獲得器官,可說是難上加難。
新政策有鼓舞作用,就「互惠共好、助人利己」的概念,讓親人排序提早,正所謂「有捨才有得」,若想親人早日康復,就該儲備福德資糧才是。
黃秀緞(南投縣/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