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銀行法第四十八條修正仍未過關,導致銀行呆帳大戶無法公佈。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天表示,依據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RTC)設置及管理條例規定,對於中華商銀呆帳戶頭的處理、有利維護金融秩序及消弭民眾疑慮的部分,一定要依法適時公布。
力霸事件持續發燒,金管會、中央銀行與法務部昨天在行政院會就「力霸集團相關弊案」進行報告。蘇貞昌希望循法治面修正,對於惡性重大及一定金額以上或一定期限內未還款者等,在考慮合乎法治、法理並兼顧個人隱私,維護金融秩序及存款戶的權益下,研修法律。
蘇貞昌並指示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領導的財經小組,研議在銀行法第四十八條尚未修正、機制尚未建制完成前,中華商銀呆帳戶頭,可依據RTC設置及管理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對呆帳戶適時公布。該條文明定,主管機關應先公告經營不善金融機構客戶每筆逾一百萬元的呆帳。
對於力霸集團負責人王又曾潛逃國外,蘇貞昌表示,如何將重大經濟罪犯引渡回國,需要各方面努力,目前受限國際間簽署合作協定限制,有相當難度,但仍應特別努力。蘇貞昌同時說明行政院就力霸案處理的方向,一是穩定金融秩序,保障存款人權益;二是將損失減到最小;三是保障相關產業上下游廠商及員工權益。
另外,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昨天表示,檢方將根據台美刑事司法互助協定,請求美方調查王又曾等人行蹤,以及在美是否有財產,若經查證確實在美國有財產,將透過台美刑事司法互助協定,請求美方依法扣押或凍結財產;林錦村並表示,依台美間協定,檢察官可赴美調查,目前雖無計畫請檢察官赴美,但將視案情發展作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