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每次發生災難都用官方說詞:「這屬於地方權限,或說歷史共業,以前就怎樣。」再不然就是把精神用來反擊批評,即使是屬於地方權限,礙於經費,需要中央協助,希望中央能毫不猶豫幫助地方。
勞檢處每年舉辦勞安、校安、實驗室實習工場安全研習,還來學校做勞安檢查,如不符規定,來函糾正,限期改善,我們一點都不敢馬虎,馬上照辦,希望政府能用同樣管理校安精神,來管理地下管線。
環保局怪廠商不主動通報,難道政府只能被動等通報?沒有更積極方式?比如與設管線企業電腦連線,或設偵測設備等,能夠更快掌握現狀,現在只能亡羊補牢,把每條地下管線建立身分證字號,記載所有一切相關資料,廠商不主動申報和維護要罰款。
各地方政府建構完整,上傳給經濟部統籌地下管線資料,除了有國家安全之虞外,開放民眾查詢,像捷運站這次沒受到波及,表示施工前知道那些地方有管線而避開,那一般民眾,為什麼不能知道自己住家是否有管線呢?
如果有安全上的顧慮不開放查詢,政府就要確實做好監督管理工作,不能放任企業自主管理,更不是互相卸責,否則最後受害的還是無辜人民和第一線工作人員。
林沐雨(高雄市/行政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