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美國三位政治人物進行一周的「靠最低工資為生」挑戰,體會僅依賴最低工資生活的艱辛。若以此標準放諸台灣,會有什麼結果,令人玩味。
美國最低時薪七點二五美元,每周法定工時四十小時,可得二百九十美元;扣除稅和房租,每周剩七十七美元(約台幣二千三百二十元)用於生活開支。
他們體會沒錢過活的慘況,吃起司、麵條、罐頭、黑豆、米飯和花生醬;上班走路不開車;生病沒錢就醫,這才體會到光靠最低工資根本「過不下去」。
台灣基本時薪一百一十五元,每周工時四十小時,可得四千六百元,每月一萬八千四百元,不到基本工資一萬九千二百七十三元,扣除房租,每天只剩三百元可花用。換言之,情況和美國差不多,結論都是「過不下去」。
這項挑戰的重點在於親自體驗,不是關在冷氣房擬訂政策。政治人物拋開己見,放棄既有的身分地位和享受,和貧困者站在同一基準點,過著相同的生活,才知道貧富差距的懸殊,及提高基本工資的重要。
台灣民生必需品漲翻了,基層生活愈來愈艱苦,和金字塔頂端的奢華,呈現兩極端世界。透過美國政治人物的挑戰,讓我們自省,體念貧困者的處境,政府應調高基本底薪,企業也該加薪了!
黃富生(新北市/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