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環保局為落實「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相關細則施行,公告首批列管對象共十處,包括公部門、護理之家及商場等。即日起將就油氣、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九項汙染指標檢測,超過標準,處十至五十萬元罰鍰,初期以輔導為主。
七堵車站站長徐明棋說,配合做好空氣流通,定期清理環境,目前站內空氣品質均符標準。文化局長張建祥也表示,圖書室空氣不流通,已採購抽風機改善。
室內空氣品質不良,容易造成頭昏眼花、疲勞、噁心及過敏,影響身體健康及工作效率,尤其都市水泥叢林,室內環境更應注意。
公部門以服務民眾為依歸,應以身作則確保室內空氣清新,讓民眾有舒適洽公環境。如果公部門都做不好,如何要求民營場所達到標準?
環保機關可與廠商合作,優惠公私部門檢測空氣品質的設備,隨時檢測做為改善參考,提升空氣管控效能。
「空氣品質處處好,身心清爽更環保。」各縣市應該跟進「比照辦理」,除機關、車站及圖書館等處所,短時間開放的展覽館、演唱會、球賽及戲院,均應加強檢測,避免漏網之魚。
陳晴文(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