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句的誕生:
投我以木瓜,報之以瓊琚。匪報也,永以為好也。投我以木桃,報之以瓊瑤。匪報也,永以為好也。投我以木李,報之以瓊玖。匪報也,永以為好也。—〈衛風‧木瓜〉
◆語譯:
她向我投以木瓜,我用佩玉作為回報。並不是回報,而是希望能和她天長地久。她向我投以桃子,我用佩玉作為回報。並不是回報,而是希望能和她朝朝暮暮。她向我投以李子,我用佩玉作為回報。並不是回報,而是希望能和她永結同心。
◆文章背景:
〈衛風‧木瓜〉是男女定情之詞。《周禮.地官.媒氏》記載:「媒氏掌萬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書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書之。中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當時政府有「媒官」這個職位,主要負責管理國家的婚姻事務,所以誰家生兒育女、取了名字之後,媒官就負責記錄下來;規定男子三十歲、女子二十歲要結婚。超過這個年紀之後,媒官還會在仲春時節,也就是農忙前,為未婚男女舉辦活動,讓他們有機會接觸異性,這時候,就不需媒妁之言,只要兩情相悅便可以成婚。
〈木瓜〉篇可能就是描述,在這未婚的聯誼活動中,女生對男生先表示好感,然後男生以身上的佩玉相贈,也就是以玉為定情信物。
古代女生主動對男生示好的方法,是投擲瓜果。《左傳.莊公二十四年》便提到:「男贄,大者玉帛,小者禽鳥,以章物也。之贄,不過榛、栗、棗、脩,以告虔也。」所謂的「贄」,就是見面禮。女生的見面禮只需要用榛果、栗子、棗子、肉乾這些就可以了。《禮記.曲禮》也記載:「婦人之摯:椇、榛、脯、脩、棗、栗。」〈木瓜〉篇中女方則是用到木瓜、桃子、李子三種水果來示愛。
◆名句故事:
以瓜果乾貨投擲欣賞的男士的習俗,到魏晉時期仍然保存著。《晉書‧潘岳傳》記載:「岳美姿儀,辭藻絕麗,尤善為哀誄之文。少時常挾彈出洛陽道,婦人遇之者,皆連手縈繞,投之以果,遂滿車而歸。」潘岳,字安仁,民間習慣稱他為潘安,他是留名千古的美男子。他年輕的時候只要一出門,婦女們就爭著把瓜果擲向他,潘岳常常滿載而歸,所以後來有「潘郎車滿」、「投潘岳果」的成語。
◆新說名句:
《禮記‧曲禮》云:「太上貴德,其次務施報,禮尚往來。往而不來,非禮也;來而不往,亦非禮也。」中國人古來便有禮尚往來的概念。「投我以木瓜,報之以瓊瑤。」原本是男女之間定情儀式,後來意義擴大到可用在朋友之間,也簡稱為「投報」。
《詩經‧大雅‧抑》,衛武公的自警之詞為:「投我以桃,報之以李。」相對於「投我以木瓜,報之以瓊瑤」,「投桃報李」是一種物質上更公平的禮尚往來,衛武公原來的意思是:「受到人民愛戴,就要行為謹慎,做為楷模,以報答人民。」現在不管任何階層之間都可以用「投桃報李」來表示感恩的行為。(商周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