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經濟、財政與內政委員會昨天聯席初審《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但只討論第四條條文「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中午便散會。
民進黨團提修正動議,認為示範區主管機關應由經濟部改為國發會。立委吳秉叡說,示範區構想由國發會前身經建會提出,條例也由國發會草擬,且條例牽涉內政部、交通部與科技部等,許多事項需跨部會協調整合,非經濟部可承擔,應由國發會自負示範區成敗責任。
經濟部長張家祝答詢說,若涉及跨部會事項,由行政院協調,經濟部負責後續行政程序處理,是執行單一窗口概念;國發會主委管中閔表示,示範區後續需跨部會討論,國發會將繼續參加。
民進黨籍立委陳明文質詢管中閔說,自由經濟示範區的「自由」定義是什麼?管中閔表示,目前經濟規畫包括強化經濟多元性、創新性與全球性,自由經濟示範區銜接全球性和創新性。台灣經濟一直在自由經濟道路上,但如果還停留在一九七○年代自由程度,「我不認為現在能叫自由」;和鄰近國家相比,別人進步很多,台灣沒跟著進步,「我也不認為這叫自由」。
在立法院,學生團體再度集結立法院大門口,一度衝進院內大門口,與警方發生數波推擠衝突,最後遭警方抬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