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別以為拿到外國名校建築研究所文憑,就有資格考建築師證照,若修習科目與學分不足,照樣被打回票。有英國名校建築碩士生雖然能以此學歷報考高考二級工程類科,但想考建築師,卻踢到鐵板;考生跟考試院訴願被駁回,原因是碩士期間修習相關科目及學分不足。
考選部最近發函各大專校院,希望學校轉知學生,若持國外學歷報考國家考試,要確認學歷與資格是否被採認,除就讀的外國學校受教育部承認,也要注意所讀科系修業期限及修習課程與國內同級同類學校規定是否相當,是否符合應考資格規定。
有考生取得英國倫敦大學建築碩士,想報考專技建築師考試,但考選部建築師考試審議委員會審議結果認為,考生資格不符,原因是該生在英國倫敦大學建築碩士學歷只修習建築設計及理論論文兩門課程,未列明學分數,且課程內容與國內各大學院校建築研究所不相當,無法認定此學歷等同國內建築研究所畢業資格,不符建築師應考資格。
考生不服,主張自己具有倫敦大學建築碩士學位及修課內容,與東海大學建築所內容相當,且學歷資格符合高考二級考試工程類科,再向考試院訴願,但被駁回。
考試院訴願審議委員會表示,建築師考試規定,如果是國內外建築研究所畢業者,還要修習建築相關科系開設的建築設計十八學分以上才具應考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