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公布軍公教人員欠稅情形,高達五千五百二十三件,總金額二億九千四百一十五萬元。昨天發布資料,欠稅榜首居然是基層警員,欠繳四千六百三十三萬元,真是令人咋舌。
國稅局統計,公務員欠稅以綜所稅最普遍,令人匪夷所思,很難置信。納稅是國民應盡義務,公務員比一般百姓還應守法,怎會明知故犯。尤其欠稅第二、三名都在台北國稅局,有位欠稅千萬大戶在高雄國稅局,想來何等諷刺!
最離譜的是欠稅王積欠綜所稅、營業稅及營所稅,使人納悶的是公務員不能兼差,這名警員卻名正言順當負責人,竟然還是開砂石廠欠稅,豈有如此荒唐之事?
以該警察應繳的稅來算,年收入至少二億三千萬以上,究竟如何能賺取如此暴利,財政部應請檢調介入稽查,以杜悠悠之口。
另外有縣議員名列南區欠稅一、三名,分別積欠九百三十三萬元和一百九十一萬元。國稅局表示,基於個資法不能公布,莫怪欠稅大戶有恃無恐,個資法變成保護壞人的利器,始料未及。
財政部抓逃漏稅毫不手軟,一元都跑不掉。民眾只要不按時繳稅,都會被追繳罰錢,公務員卻逍遙法外,只要超過十年,全數轉為國庫呆帳,守法的納稅人成了傻瓜,莫怪引來民怨。一旦有樣學樣,稅捐單位要如何交代?
財政部若無法追稅,應將欠稅資料交由法務部執行,公務員可從薪水按月扣除,不遵從者可行政處分或強迫離職,甚至依法扣押、查封、拍賣財產、公布名單,只有雷厲風行,才能遏止公務員欠稅。
陸佳民(新北市/榮民)